关于海购丰运恶意退件公告

2019-07-19 11:18

尊敬的各位用户:

为规范海购丰运服务使用规则、避免部分不当或恶意使用海购丰运仓库的行为给广大会员造成不便和影响、保障大多数会员的利益,海购丰运特此声明:

一、会员出现以下行为将视为《海购丰运服务协议》第十九条(禁止行为)中约定的“以不正当的目的使用本服务的行为”及“不正当地使用海购丰运及第三方的设备”的行为:

1、会员的包裹上收件人信息无准确用户编码标记,且进入海购丰运仓库超过7天未被寄件人或收件人认领的;

2、无论何种理由,会员的包裹在海购丰运仓库滞留超过90天仍未做出仓处理的;

3、利用海购丰运仓库接收平台退运件包裹的行为。

二、根据《海购丰运服务协议》相关条款约定,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会员如出现上述禁止行为,海购丰运将有权对包裹采取如下措施:

1、会员出现本公告第一条第12款情形的,该包裹视为会员自动弃件,海购丰运有权对包裹进行销毁、变卖等处理,并要求会员支付该等处理费用及赔偿海购丰运因此造成的经济损失;

2、会员出现本公告第一条第3款情形的,海购丰运有权拒绝接收或暂停服务,并在相应电商平台进行相关投诉,对于海购丰运已经接收的平台退运件包裹,海购丰运会员应在15天内作出库操作,否则视为自动弃件,海购丰运有权对包裹进行销毁、变卖等处理,并要求会员支付该等处理费用及赔偿海购丰运因此造成的经济损失。

三、对于本公告发布前已出现的本公告第一条约定的行为,将做如下处理:

1、会员已出现本公告第一条第1款情形的,请会员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7天内通知寄件人或收件人认领,否则海购丰运将按照本公告第二条第1款规定处理;

2、会员已出现本公告第一条第2款情形的,请会员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90天内进行出仓处理,否则海购丰运将按照本公告第二条第1款规定处理;

3、会员已出现本公告第一条第3款情形的,请会员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5天内作出库操作,否则海购丰运将按照本公告第二条第2款规定处理。

以上规则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广东顺丰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二〇一九年七月十九日